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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2020-04-07 10:50:32

抚顺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点击链接可下载】



抚顺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抚顺罕王直接还原铁有限公司拉古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400567579922R

法定代表人

杨继野

厂址

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拉古村

联系电话

024-53852997

主要生产经营

内容

铸件铸造、大型铸锻、自由铸件、模锻件、有色金属锻造制造、销售、生铁、还原铁销售。

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

生铁

50万吨

烧结矿

72万吨

球团矿

30万吨

水渣

22.5万吨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³

排放总量kg

核定的排放总量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超标情况

排放口1

宿舍楼东北角处

不规律间断排放

化学需氧量

45

300mg/l

氨氮

4.984

30m mg/l

悬浮物

25

300 mg/l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³

排放总量kg

核定的排放总量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m³

超标情况

排放口1

烧结机头

不规律连续排放

S02

16.886185

9574.981705

180

NOX

82.246145

47784.358743

300

颗粒物

10.19184

5331.230416

40

排放口2

烧结机尾

不规律连续排放

S02

180

NO2

未检出

300

颗粒物

7.935654

3522.537717

20

排放口3

竖炉

不规律连续排放

S02

42.273384

12298.963931

180

NOx

8.206097

2314.224191

300

颗粒物

4.556675

1207.437563

40

排放口4

热风炉

S02

29

61.838208

100

NOx

47

100.220544

300

颗粒物

12.7

57.573504

15

固体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

脱硫石膏

外销

随副产品外销

噪声

厂界位置

噪声值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超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厂界东侧

54.9

51.8

65

55

厂界南侧

52.2

49.4

65

55

厂界西侧

55.3

53.9

65

55

厂界北侧

58.9

546

65

55

其他污染类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水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

四电场电除尘、石灰石膏脱硫除尘器、布袋除尘

2019

390000m³/h

正常

烧结机尾布袋除尘

2019

275000m³/h

正常

60平竖炉电除尘、石灰石膏脱硫除尘器

2013

220000 m³/h

正常

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2007

1300000 m³/h

正常

固体废物

噪声

其他

60㎡烧结机配套脱硫系统

2017

正常

8㎡竖炉配套脱硫系统

2016

正常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50万吨/年铸锻用原料项目

抚顺市环境保护局

20048.20

抚环审函【200355

抚顺市环境保护局

2006.12.8

环验【200656

60烧结机烟气脱硫除尘项目

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5.6.13

抚环开审【201532

50万吨/年铸锻用原料项目

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03.7

环验(200356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部门

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备案时间

2016.4.5

主要内容

抚顺罕王直接还原铁有限公司拉古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